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学习贯彻《全面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
来源: 云南省第二人民医院 阅读:17664 时间:2017-06-19

根据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转发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云卫医改发〔2017〕1号)精神,我院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学习贯彻,现将学习贯彻情况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传达学习贯彻

2017年6月6日,我院组织全院中层及以上干部学习和传达了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财政部等7个部门《关于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国卫体改发〔2017〕22号)、《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和云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云南省财政厅等6部门《关于转发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的通知》(云卫医改发〔2017〕1号)精神原文并予以解读。

(一)重要意义

2017年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部取消药品加成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决策部署,是全面深化医改的重要内容,是改善民生的要事、社会发展的实事。全院各科室要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自觉把思想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云南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和云南省卫生计生委的工作安排部署上来,确保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工作在我院稳步推进。

(二)重点任务

1.2017年9月30日前,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所有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中药饮片除外)。

2.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控制公立医院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的若干意见》(国卫体改发〔2015〕89号),医院医疗费用平均增长幅度控制在10%以下。

3.到2017年底,试点城市公立医院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左右,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实行按病种收费的病种不少于100个;预约转诊占公立医院门诊就诊的比例要提高到20%以上。

4.到2017年底,全面实行按病种付费为主,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等复合型付费方式,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支付方式,鼓励中医药服务提供和使用。

二、明确目标,抓实抓好,确保各项改革任务落到实处

(一)各科室要高度重视公立医院改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要明确时间表、路线图,把各项工作任务抓实抓好。

(二)加强学科建设。各科室要提高医疗技术,促进医疗质量提升,提高疑难危重病例诊疗水平。

(三)各科室要有效规范医疗行为,在推动临床合理用药、提高医疗质量上下功夫,有效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的占比,药占比(不含中药饮片)总体下降到30%以内,百元医疗收入(不含药品收入)中消耗的卫生材料降到20元以下

(四)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保证患者所接受的治疗项目精细化、标准化、程序化,减少治疗过程的随意化;提高医院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加强临床治疗的风险控制;缩短住院周期,降低费用,医疗费用增长控制在10%以内

(五)加大医疗联合体建设力度,开展双向转诊、远程会诊,积极推动落实分级医疗,优化医疗卫生资源加快分级诊疗制度建设。

(六)严格按照要求,及时准确完成《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部分重点任务台账》、公立医院费用监测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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