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大学附属医院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来源: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 阅读:33373 时间:2021-08-12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患者及家属告知书

 

尊敬的患者及家属: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防范发生院内交叉感染,根据国家、省卫生健康委关于新冠肺炎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再次就疫情防控期间门急诊就诊,住院、陪护相关管理规定进行通告,敬请理解配合。

一、进入医院须知

(一)医院为高危场所,为了您和家人的身体健康,请非就诊人员不要进入,也不要携带无关人员进入。

(二)凡进入我院人员,请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全程佩戴口罩(禁止佩戴有呼吸阀的口罩),主动出示健康码、行程码,若为黄码、红码请主动告知工作人员,配合工作人员做好防控工作。乘车来院患者和家属,除驾驶员、儿童和行动不便人员外,请自觉在大门处下车,经行人通道进入。乘电单车、单车来院患者,请自觉在大门处下车单人推行,接受检查。

(三)禁止快递和外卖送进门诊楼、医疗楼和工作场所,请按照相关疫情防控要求到门诊楼、医疗楼和工作场所外自行领取。

二、门急诊须知

一)我院门诊开展分时段全预约诊疗,敬请广大患者凭预约的挂号信息提前30分钟进入门诊楼,避免候诊区域人群聚集,最大限度减低交叉感染风险。

(二)门急诊患者请配合医务人员查验云南健康码、行程码和询问流行病学史,特别是近14天从境外、边境地区和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抵昆人员,请主动向医务人员报备,配合医务人员做好疫情防控有关工作,认真填写《云南大学附属医院患者健康承诺及筛查记录单》,隐瞒病情信息将按国家相关法规承担法律责任。

(三)如曾经与疑似和确诊病例有过密切接触,或出现发热(体温≥37.3℃),干咳,鼻塞、流涕、咽痛、乏力,嗅觉、味觉减退或丧失等症状的人员,请及时告知医务人员,遵循医护人员要求到发热门诊就诊。

(四)儿科门诊就诊时间每天8:00-17:30,请家长配合儿科分诊护士进行分诊工作,发热患儿(体温≥37.3°C),请家长配合医务人员带患儿到发热门诊就诊。17:30后我院门诊不再接诊儿科常诊患者(儿内科急危重症除外)。

三、住院和陪护须知

一)患者办理住院手续时须如实、详细填写《云南大学附属医院患者健康承诺及筛查记录单》。所有入院患者及陪护人员须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完成新冠疫苗接种、健康码和行程码绿码方可入院。急危重症患者入院,核酸检测报告尚不能出具之前,按医院防控有关要求执行!来自中高风险区域的常诊患者请完成隔离要求后再办理住院手续。

(二)为避免交叉感染,我院所有病区实行封闭式管理,禁止探视,非必要不陪护。因病情确需陪伴的患者,实行准入管理:由科室主管医生、护士长评估同意后方可办理,陪护人员相对固定,如确需更换陪护的,患者或家属应提前向病区护士长提出申请,陪护须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和云南健康码、行程码绿码,办理陪护证。

(三)住院期间,患者全程佩戴腕带,陪护人员持陪护证作为进出病区的凭证。陪护人员陪护证信息与本人不符者,不得进入病区。出入病区时必须服从保安人员对患者及陪护人员相关信息的查验。陪护人员在病区内须正确佩戴外科口罩,加强手卫生,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工作人员做好病室内通风。在病区要自觉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安全距离,不聚集聊天,不互串病房。

(四)陪护人员非必要不离开病房,出入病区仅限于陪同患者外出检查治疗,严格做好登记。如因特殊原因确需离开到院外其他区域,需经病房医护人员批准,返院时须重新检测核酸。陪护人员须配合医护人员进行健康监测。

我院全体医务人员将全力以赴,为您的健康保架护航,衷心感谢您及家人在疫情防控期间给予支持和配合。

                    

 

                                 云南大学附属医院

                                 2021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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